银行能做基金托管吗?
可以,但是银行做的基金托管业务和第三方基金销售公司及券商的基金托管部门做的业务本质上没有区别。 都是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期货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进行基金资产保管,办理与托管业务有关的登记、清算和交割事宜,并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包括: “(一)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二)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所签订合同的规定,办理基金份额的募集或者申购、赎回及其变更登记;
(三)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作出的投资决策;
四)对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监管规定的行为予以报告或者向有关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五)监督基金管理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又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发生的可能损害基金财产的安全或造成损失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因此从上述条款来看,银行通过法律授权是可以做基金托管业务的。但是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目前银行的基金托管服务主要是指以客户为中心的产品托管模式,即银行作为基金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在证券市场交易时间内,为基金管理人买卖证券提供渠道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