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上场几个人球员?
国际足联规定,进行比赛时每队场上队员的最低人数为7人; 正式比赛中如果一队报名人数不足7人,最多允许1名替补队员。 不允许没有参赛队员(出场名单上标注“DNP”者除外)参加比赛。 每个协会在每次正式比赛前提交一份25姓名的参赛名单,替补名单5姓名。
开赛前48小时通报给组委会。所有变更必须在裁判长确认后方可生效。如延误,后果自负。 上场队员必须在比赛开始前30分钟报道,以便核对身份,办理比赛手续并领取替换队员通知书和该场比赛的替补名单。凡迟到或不到均视作弃权处理。 在比赛中更换队员时,必须由本方队员把换人牌交给对方队员,并由对方队员交至裁判员处,否则作无效处置。
除守门员外其他队员在比赛中的换人次数不能超过两次(包括换下和上)。 每个球队只有两个换人名额,一旦用完,不管有没有换人,该球队的第二次机会就永远失去了,即使有伤也不要紧,除非该队员不能再继续比赛。
一个赛季一次机会,且不得同时使用,注意:这个只限于国内联赛及杯赛,足协颁发的任何通知文件都有此规定。 例:某甲队与乙队的联赛中,甲队的第一替补是张三,乙队的第一个替补是李四,比赛进行中,甲队主教练认为李四在场上的表现更好一些,想使用第二替补,则必须先让张三上场,然后方可换下李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