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彩票为什么恢复?
任何互联网金融企业包括第三方支付,不管经营了多久,业务量有多大,一旦接到监管机构的要求,必须停止部分甚至所有业务,立马执行! 这次央行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于互联网第三方支付的监管和定位有了明确规定——互联网第三方支付不是“法外之地”。
在监管方面,《办法》明确,国家鼓励、支持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的机构采用符合银联标准的条码支付技术方案;禁止以条码作为付款通知或者凭证,以及通过修改客户端软件的方式改变条码的原始交易对账文件,规避银行查询、冻结、扣划等监管措施或向消费者提供虚假交易信息。 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具有重要意义的二维码支付,该《办法》首次从行政法规层面明确了其合法地位,同时,也明确了相关行业的准入准则、业务范围、交易规则以及监管要求: 在业务开展范围上,《办法》指出,互联网第三方机构提供支付服务的业务范围应当与其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载明的业务范围一致;
在交易验证方面,《办法》强调,互联网第三方机构提供的支付服务应当遵循 “客户自主发起、自助完成”的原则,确保支付交易的可追溯性和准确性。 值得一提的是,为建立适应我国国情、顺应行业发展需要的互联网支付体系,该《办法》同时设置了一系列的配套制度。例如,中国人民银行将制定并公布支付业务基本规范和支付账户管理办法,对各类主体开立支付账户进行统一管理;
央行和财政部共同建立支付清算信息系统,实现对相关交易的有效识别和监测等等。 事实上,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的同时,行业监管框架也在逐步建立中。除了刚刚出台的《办法》以外,2011年人民银行、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利用互联网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通知》,对互联网金融的合规性问题进行了原则性规定;2013年5月,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推动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出了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