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企业有哪些?
项目企业也就是指那些从事项目开发、建设、销售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它们以项目的形式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简单来说就是做一些需要投资而且投资后不能很快看到经济效益的工作的公司,比如搞基础建设的,新建一个工厂要投入几千万甚至上亿,你不可能刚刚投入就指望利润达到上千万,那样的话你企业的资金利用率也太低,银行也不会给你贷款。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有个载体,这个载体就是我们说的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来达到盈利的目的。
一般从事项目运作的公司都是专业化的,往往具备相应的资质才能进行项目施工,当然也有一些项目不需要那么高的资质要求就能做,不过这样的情况比较少。
目前我们国家对很多行业都进行了严格的资质管理,没有相应等级或专业的资质证书是不能承揽相应等级或者专业的工作内容的,这也是对从业单位业务能力和诚信的一种约束机制。
企业投资项目是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市场行为。企业投资的项目一般是《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项目(即内资企业投资项目,不包括外商和境外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政府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时,只能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对需要政府投资或补助资金的项目,还应提交资金申请报告。
按照现行管理体制,内资企业投资项目的主管部门是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中央管理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并分别附上有关国土资源(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用海)预审意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跨地区、规模较大的企业投资需要中央有关部门平衡建设条件的重大项目,也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企业投资的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确定的权限进行核准。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制定的。2004年底公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具体规定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分别负责进行核准的项目类型及范围。按照有关规定,该《目录》将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凡是《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项目,不管规模大小,也不管总投资中的内资规模多大,都不再实行核准制,企业可以自主决策、自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