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转让包含哪些?
金融企业按照国务院决定或经国务院同意后发布的相关规定,处置不良债权(包括不良债权以物抵债),债转股,实施全国性或者区域性商业化房地产信贷资产处置等涉及的金融资产。
金融企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债转股项目,实施债转股企业用于债转股的债权和股权。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兼并破产总体设想,对国有困难企业实施财务顾问,参与企业解困后进行商业化经营所承接的企业债权。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购买和承接中国银行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称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形成的股权。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的规定,通过协商、法院(仲裁机构)判决(裁决)承接国有银行及非国有银行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