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怎么计价?
以出资额计价,或者叫作原值计价、账面价值计价和注册资本金计价。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用货币估价的不动产和其他财产权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其他财产的价值,由公司章程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的规定确定。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非货币资产都不允许高估或者低估处置。除了以资本金账户支付的股本以外,其他的所有股东投入的财产必须按其原来价值或评估后的价值入账,不能随意更改。也就是说公司的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栏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科目的“实收资本”(或股东投资总额)项目的金额是相等的。
股份的计价依据就是这些非货币资产的评估价值。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讲的投资是指投资者投入到企业中的所有东西的公允价值。 这里所说的公允价值不是指交易价格或市场价格,因为交易发生时,交易的双方都知道,交易的价格并不是真正合理的。这里的公允价值是一个市场概念,它是指在正常情况之下,某一资产或负债在任何时间上的交易价格。这个交易价格可能是市场成交价,也可能是市场价格下买方愿意支付的成本与卖方愿意接受的收入之和。在计算股东的投资时,应采用成本计量属性进行核算。